甘肃凤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酒、纯净水、果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
甘肃凤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酒、纯净水、果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《泾川县城区餐厨剩余物集中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征求意见稿)形成后,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开,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。
项目名称:甘肃凤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酒、纯净水、果汁生产线建设项目
项目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静宁县古城镇陈河村
建设规模:年生产各类型白酒共计1300吨;年生产瓶(桶)装纯净水3000吨;年生产果汁2000吨;配套建设纯净水瓶(桶)吹塑车间,年生产纯净水瓶80万个、纯净水桶5050个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甘肃凤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张辉
联系电话:13993328777
三、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:
评价单位: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冯工
联系电话:18093310035
四、环保对策与措施
(1)废气治理
破碎粉尘采用“集尘罩+布袋除尘器”处理,15m排气筒排放;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,20m排气筒排放;酿酒车间无组织废气加强通风。
(2)废水治理
锅底水与酒糟混合后作为饲料出售,不外排;窖底水用于养窖不外排;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,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收收集,定期拉运至古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置;浓盐水、洗瓶废水、设备冲洗废水、地面冲洗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,拉运至古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置。
(3)噪声治理
拟建项目产噪设备均位于室内,减震安装。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。
(4)固废处置
果渣、酒糟作为饲料外售;废酒瓶、废酒瓶盖、废硅藻土、废滤料、生活垃圾拉运至古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;吹塑下脚料包括不合格产品、废料等,交由胚体生产商综合利用,不外排。
五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。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。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(邮箱地址:719385071@qq.com)、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我单位反馈意见。
七、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附件:公众参与调查表.doc